校内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校2021年度思政中心“习近平重要论述研究”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项目宗旨
深入领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关于教育重要论述精神、关于党史学习教育动员的重要讲话精神、关于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着力解决好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个根本问题,深入研究当前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思想政治理论课重大问题和基本规律,大力推动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着力推出有理论说服力、有实践指导意义、有决策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不断推进我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上台阶、上水平,不断增强思政课的思想性、理论性和亲和力、针对性,努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课题研究内容
本次课题申报研究内容明确、重点突出,非专项课题的研究内容不在此次受理范围之内。请申报者围绕以下四项内容开展课题申报和研究:
1.习近平总书记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研究;
2.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研究;
3.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研究;
4.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研究。
三、课题类别
1.立项限额和资助经费:本次课题分为校级重点课题、校级一般课题和校级自筹课题。其中校级重点课题1-3项,资助金额为0.5万元;校级一般课题2-5项,资助金额为0.2万元;校级自筹课题视申报情况决定,经费自筹。
2.研究时间:重点课题为2年,一般课题和自筹课题为1年,特殊情况申请延长时间不超过一年。
3.结题要求:课题组需围绕立项课题以乐山师范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和第一作者公开发表成果,其中重点课题须在学校认定的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论文,一般课题和自筹课题须在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一篇论文。所有立项课题成果均应在成果显著位置标明“乐山师范学院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资助项目(项目编号:××××)”或“乐山师范学院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课题名称(项目编号:××××)”字样,否则该课题不予结题。请各相关单位督促课题负责人严格按照规定,按时保质保量完成课题研究任务。对未按照规定开展研究工作的课题,本中心将延期结题或撤消项目。
4.经费使用:为确保资助出成果,课题经费由中心统一管理,课题负责人凭阶段性或结题成果复印件以及正式发票在批准经费额度内按财务规定全额报销。
四、申报条件和要求
1.专业资格:具有思想政治教育学科或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职称的我校在岗教师,或者我校专职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者,以及从事“课程思政”研究的在岗教师;具有研究能力的思政专业和“青马班”在校本科生也可以申报。
2.其他条件:对课题申报的负责人无职称限制,但同一项目负责人只能主持申报一项课题。已获本中心立项但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此次专项课题。已结项本中心往年课题且完成情况好或学术任务信誉好的研究成员申报主持此次专项课题的将在同等质量条件下优先立项。申报者应组建课题团队(3人以上),中心不评审个人申报的项目。
3.申报选题:请围绕本次“习近平重要论述研究”内容并结合个人或研究团队的学术兴趣、学术积累、特长来设计课题名称;课题名称须研究主题鲜明,研究对象明晰,语言表达清晰、规范、准确、无歧义;研究内容既可以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重要讲话)的理论研究与精神的阐释、解读、理解,也可以是贯彻落实习近平讲话精神,并结合我校思想政治工作和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研究、工作研究、校本实践研究等内容。评审时优先资助具有原创性和对总书记讲话精神理解贯彻深刻的校本研究课题。
4.申报书:统一使用《乐山师范学院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课题申报书》(请在学校思政中心网页“下载专区”下载:http://lsszzx.lsnu.edu.cn/)。申请者须详细充分地论证拟申报项目,明确研究成果的名称和形式,拟定具体合理的研究进度计划及经费开支预算。
5.提交申报书截至时间:
(1)涉及本通知“二、课题研究内容”中第1、2、3选题内容的申报书,请项目负责人于2021年6月20日前(逾期不予受理)将课题申报书一式三份送至马克思主义学院办公室(实训楼B区103),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王希贤老师邮箱xixian747@163.com,联系电话:18428059385。
(2)涉及本通知“二、课题研究内容”中第4选题内容(建党100周年七•一讲话)的申报书,请项目负责人于2021年9月30日前(逾期不予受理)按上述要求、地址和邮箱提交申报书。
若有咨询事项,请电话联系思政中心王希贤老师(18428059385)。
特此通知。
乐山师范学院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
2021年04月12日